上海馨磊制冷设备商行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
当事人于2020年4月购进一套某品牌中央空调,其后,以36090元的价格将上述中央空调销售给消费者。消费者在安装时发现上述品牌中央空调的真实机型与铭牌标注的不一致,无法实现湿度调节功能。经品牌方鉴定,上述空调真实机型的额定功率、电流、与铭牌标注不符,其中室外机功能、能效指标均劣于标注机型。当事人在销售过程中虚假标注商品的真实情况,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普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点评:
本案当事人通过虚假标注,用旧机型冒充新机型、用低配冒充高配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其在售后安装环节进行虚假宣传,行为更加隐蔽,消费者往往难以察觉。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产品时,应选择品牌方正规经销商,如发现权益受到不法商户侵犯,应及时向行政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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